不是衍生,是天生。
书什么的,相信我,就今年。
圈地自萌,诚勾同好。

[陆厉古代AU]失策 (一)

1


暴雨就像是个深夜闯入香闺中的浪子,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

可是它来过以后,所有的一切都被它滋润、被它改变了。

春林中的树叶,已被洗得青翠如碧玉,尸体上鲜血也已被冲洗干净,几乎找不到致命的伤口。

但这十几个人,却没有一个是活着的。

他们看到这尸体时,厉南星已不见了。


2


西门吹雪冷冷道:“厉南星的剑法虽然还看得过去,但要用来杀人,还需三五年。”

他的语气很冷,话却很温暖。

这些人明显是被一种很细、但很锐利的武器杀死的;若不仔细看,根本发现不了他们喉间的一点血洞。

这种杀人的手法一定来自行家。杀完就走,干净利落,不留痕迹。

那么这些人的死就一定和厉南星毫无关系。

陆小凤苦笑着,“你用不着安慰我,我了解他的臭脾气!”

若论躲藏,厉南星无师自通。打从他出生那天起,他就一直在躲避仇家的追杀。这样一个逃亡小专家,哪会这样轻易就留下踪迹?

况且,他既然有心出走,就绝不会这样招摇。

司空摘星瞪着眼睛道:“他的臭脾气,难道不是跟你只臭鸡学的?”

陆小凤只有叹气。

他发觉在厉南星这件事上,他始终理亏得很,百口莫辩。

他只好摇着头道:“就是打破我的脑袋,我也想不出他究竟为什么要离家出走。”

虽然陆小凤绝对算不上什么武林第一好爹,但在对待厉南星的事上,他一直小心翼翼。

花满楼也了解这一点,所以他道:“也许就是因为你太过小心,反而教他觉得疏远了。”

陆小凤不同意。

他们一同吃饭、一块儿睡觉,一起骑马打猎,若不是厉南星还小,怕是早就被陆小凤拉着一起喝花酒、下赌场了!

他一点儿都不认为自己疏远他,忽略他了。绝不可能!

司空摘星道:“说不定是你一身的臭毛病,还有数也数不清的女朋友。如此种种,哪里像个武林正派的样子?别人我说不好,反正我十六岁的时候,已经很分得清善恶是非了!”

陆小凤嘴紧闭着。


厉南星今年十六岁。

距离厉胜男临终托付刚好已两年。


3


厉南星。

这三个字,不能不说是陆小凤生命中的大事。

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跟“照顾人”这三个字有任何关系。他甚至想不到自己会和另一个人住到一起去。

这实在不像是他陆小凤会做的事。别说他的朋友,就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。

第一次见到厉南星,他像个大人似地正满腹愁肠,坐在河边低吟着一首感伤的诗。

陆小凤那时风尘仆仆,马也疲,人也累。

他请教,小兄弟,去徂徕山是不是这条路。

厉南星点点头。

陆小凤走出一段路以后,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。原来是他追上来,青涩的模样,脸上挂着汗珠,“你在找人吗?这片山上没人住的,除了我。”

陆小凤这才意识到,眼前的这个少年,就是厉胜男口中的小侄儿。

原来他已经这么大了。陆小凤在心里觉得好笑,他还以为自己要养个儿子了,还做了一路的心理建设,这哪是儿子啊。

于是住在一起后的第一样禁令,就是谢绝他叫“陆叔叔”。

他还专程交代给司空摘星,绝不可在厉南星面前泄漏半点有关自己当年还追求过厉胜男的事。

那时候的厉胜男,既千娇百媚,还巾帼不让须眉,江湖上爱慕她的男子绝不在少数。

陆小凤自认是其中的佼佼者,可惜美丽的东西都是遥远的,厉胜男偏偏只喜欢那个不开窍的金世遗。

往后种种,不胜唏嘘,天妒红颜,闻者伤心。

当年他曾感伤地说,在她需要的时候,还是依然可以做她的肩膀。

男人这种动物,失败的时候总爱逞强。表明立场,又展示胸襟。

只是想不到自己这个肩膀一直用不上,再见即永别。

而这句逞强,就逞到了厉南星身上。


4


陆小凤很高兴和年轻人套近乎,仿佛自己也年轻了许多。

“我年纪跟你差不了多少的,我们可以以兄弟相称嘛!”

厉南星半信半疑,但还是同意了。

“陆大哥。”他试着叫了一声,声音不大。

“我第一次当人哥哥,你第一回当人弟弟,我们都适应适应,先吃东西,先吃东西。”陆小凤笑眯眯,因为菜终于上来了。

他自己就喜欢好酒好菜,美景美女,现在还多了一个厉南星,该花心思的地方,更不能委屈。

更何况南星还要长身体,瞧他瘦的。


没想到才两年个头就快赶上自己了。

失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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