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衍生,是天生。
书什么的,相信我,就今年。
圈地自萌,诚勾同好。

[陆厉]陆小凤传奇之古刹莲台(二)



(二)


秋已深。
深秋的时候,薄雾也透着凉意。矮墙上的枯草已被雾气包围。
一阵风掠过,露水忽然动了动,从灰白色的草尖滴落。
不是风,是个人。
段老七已经奔走了三天三夜。他的额头满是汗,傍身的干粮剩得已不多。
三天前,他还坐在镇上最大的戏院里看戏,喝着三十年陈酿的竹叶青。
当晚,他就乘着暮色渡江,星夜踏上了这条路。
逃亡的路!
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封要命的信。
“久别重逢,岂应共醉。略备薄酒,恭请光临。”
看起来就是一封再普通不过的请柬,要命的是写信的人。
竹节般清瘦的小字,却像针尖似得直刺进他的眼里。
段鹰川。信的落款居然是段鹰川。
这人可以叫段大段二段宝段福,但绝不该是段鹰川。因为段老七隐姓埋名之前,就叫段鹰川!
这显然是个玩笑,这玩笑背后却一定是个险恶的陷阱!

段老七的右手拄着柄赤铜宝剑,左手死死按着胸口,那里绣着一只雄健的黑鹰,正振翅欲飞,栩栩如生。
缎面的长褂,曾经挂着最名贵的缅玉坠子,现在挂着血和尘土。
天未亮,迷雾之中,他忽然看见了一间破庙,也不知供的是山神还是土地。
这种荒山上,常常能见到这样的小庙。它们香火早已断绝了,唯一的用途就是给过路人挡挡风雨。
要在昨天,段老七是绝不会走进这种地方的,就算要他看一眼也会嫌恶。但此刻,他想也不想就走了进去。
这至少算个可以歇脚的地方,虽然好像遮不了什么风,更遮不了多少雨。
段老七的确需要休息。只有足够的休息才能让头脑更清醒。
他太累了,很快就睡着。
段老七是个十分谨慎的人,天底下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绝不超过三个。
一个是他自己,一个是他二十多年前就已亡故的好友厉胜男,还有一个就是韩通。
他和韩通曾在厉胜男墓前约定,今生再也不见面,再也不提对方的过去。这十多年来,他已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珠宝商人,他以为再也不会听到这个名字,连他自己也快要忘记。
而他却忽然收到了这封信!
——三天前他就下定决心,就算死,也要先找到韩通!
风吹木叶,阳光满地。
段老七醒的时候,身上头上都是落叶。已经是深秋了。
秋风萧飒,隐约传来车声。
只有牛车才会发出这样迟缓、浊重的声响。赶牛车的人,通常都是老实的庄稼汉。更何况经过这一夜,段老七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很好。
一个老汉,一个青年,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,皆是村夫打扮。
女孩子骑在牛身上,青年和老汉跟着车走。车拉着柴,估计是要去城里做买卖。
段老七上前问:“请问这离梁家堡还有多少路?”
女孩子抢着道:“像你这样走,天黑前就能到。”
段老七一点也不老,就算是现在这样风尘仆仆,也同样招女孩子喜欢。
段老七又问:“是不是往北走?”
女孩子瞧着他,反而问道:“你去梁家堡干什么?”
段老七道:“找一个朋友。”
那个老汉直摇头,这时道:“你不用去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梁家堡失火,人都死光了。就算没死的也逃走了。”
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女孩子道:“就在昨晚。我们每天都去梁家堡做营生,昨天还好好的,谁知道……”
她忽然发觉段老七已转身走了。
“哎,你要去哪里?”
“去梁家堡。”
女孩子瞪大了眼睛,“你还要去梁家堡?为什么?”
段老七冷着脸道:“去收尸!”
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段老七发誓,找不到韩通决不罢休!
房子烧毁,就只剩土砾。
人被烧死,就只剩骸骨。
梁家堡已是一片废墟。
这地方本来就只有一条街,一条大路。路两旁的人家,用两双手就能数的出。
而现在只剩下残骸、瓦砾,和迎风的尘土。
没有了房屋,风好像也变得更大、更凄凉。
这种穷人住的地方,怎么会与人结仇,怎么会被烧毁?
据脚夫说,梁家堡遭劫早有预兆,堡主梁友山一个月前就已收到了一支银钩。
血字银钩!

段老七忽然打了个冷战。
他当然认得这样兵器。
江湖上,使用这样兵器的人只有一个地方——五谷。
五谷不是粮食,亦不是一个人。五谷是一个可怕的组织。
人食五谷,生来八苦。而“五谷”的人,就是专门给人解脱的。
死,岂非是最好的解脱?
段老七之所以知道这些,是因为,在段老七还是段鹰川的时候,曾是“五谷”中最可怕的两大杀手之一!
而两大杀手中的另一位就是韩通!
昔日的段鹰川已从了商,韩通也早已改姓梁,究竟是什么人,在暗中进行这件惨绝人寰的杀戮,要和他们开这样一个可怖的玩笑?
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?
段鹰川已经死了,世上只剩下一个以和为贵的珠宝商人。他早已忘记如何杀人,更加不敢想这杀戮背后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秘密。
幸好,他还有一个朋友。
一个虽然不了解他的过去,但依然值得他全权信赖的朋友!
陆小凤!
想到这个人,段老七疲惫的身体又忽然充满了力量,他那被恐惧攫住的心又忽然充满了信心。
无论任何时候,面对,永远都是比逃亡更好的法子;而倘若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帮段老七,这个人一定是陆小凤!

残秋。残阳。
西风将木叶卷起,重重地摔到地上,发出噼啪的动静。
没有人注意其中一片树叶有血,正如没有人注意冯烟。
冯烟的人很平常;刀也很平常,现在这柄刀就藏在他宽大的袖子里。
他穿了一件很大的袍子,用以盖住沾了血迹的短打。
一个专业的杀手,是不应当让血迹沾上衣服的。只怪他这趟杀的人太难对付,仅制定撤退的路线就花去了一个月,能完成任务已实属不易。
冯烟一向只负责困难的任务,一向只杀不容易对付的人。近年来,他杀人用的时间也越来越长,在组织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。
冯烟停下了脚步。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走错了路。
洛阳是一个很大的城市。
街道繁华,生意盎然。
即便走错,也能从巷道人家的门牌名字找到出路。
冯烟这次蛰伏的地方,叫状元楼。状元楼虽然名字很气派,却是个极不起眼的小酒铺。酒铺里只有两张桌子,楼上也只有三间客房。
冯烟选择的是最靠近楼梯的一间。这个位置虽然吵,却出入方便。冯烟一向不会选错,他现在打算快点打点行装,去城外接应丁逸。
丁逸是他的老搭档,他们的配合,就像左手配合右手。他们约定,在城外的云间寺碰头,随后一起回去,回他们的老窝。
他们并不是不喜欢洛阳,只是打从他们加入“五谷”那天起,就再也无权享受这种热闹和快活的日子。每一天都只能像野狗一样,注定只得蜷缩在黑暗的洞穴里。
幸好野狗有时也有朋友的。野狗的朋友,也只能是野狗。丁逸就是冯烟唯一的朋友。
任何一项任务,都意味着一笔可观的酬劳。这种日子纵然很残酷,但也很划得来。他甚至和丁逸计划,有朝一日能一同出海,远居到一个没有人认得他们的地方,用这些钱买块地,安分地过寻常日子。

——而现在,状元楼已经不见了。
一日之间,不仅状元楼,就连那个面善的掌柜、勤快的伙计,也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他的面前,竟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排人家,前门围院、屋后打井的百姓人家。
一个酒铺,绝不会凭空消失;几户人家,更不会拔地而起。
冯烟年纪已不算小,江湖阅历不能算少,却从未遇过这样诡异的怪事。
他的脚步,正缓缓向前迈去,迈向那些人家的屋子。
一重重屋脊在月色下看来,就像是一排排野兽的肋骨。
冯烟藏在袖子里的手,已紧紧握住了刀。
他的眼睛,也突然像刀一般锋利、冰冷;他整个人,也突然像个老练的猎手。
这间人家的门前,有一个篱笆围城的小院。
院子里,正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。她打了一盆清水,一面轻轻地解开紧束的头发,一面柔声哼着曲儿。

“天无门,地无门;
笛断声,人断魂。
笛断归何处?
魂断无人渡。”

歌声很轻,很柔,就像她锦缎一般的黑发;水珠透过那层薄薄的素衣,贴在她光滑得如同缎子般的皮肤上。
这实在是一幅很美的景象,实在是一个很美的美人。
冯烟的喉头有些发紧。
他并不是一个很爱美女的人,许多时候,美女之于他的诱惑还远不如美酒,黄金,和好马。
但现在,他的心头忽然涌起一阵很奇妙的感觉。他的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。他的眼里,忽然布满了青黑色的血丝。
要做一个杀手,必须要有很好的控制力。而现在,这种十多年来从不出错的控制力,竟渐渐离他而去。
落叶被西风卷起时,冯烟已倒了下去,倒在了树影笼罩的月夜里。
他这一生,从来都只在阴影中行走。他倒下,也倒在阴影中。
但他的眼睛仍然睁得很大,就和那些曾被他杀死的人一样充满了恐怖,永远也无法闭上了。


下一章: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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