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
好快的剑!
金和尚一辈子也没见过如此可怕的剑。
而这种剑,一辈子怕是只见一次也就足够——足够送命。
金和尚的血也几乎凝固。
他居然还没有死。但他的腿已经发麻,肌肉也已经抽筋,就连站也站不稳了。
站不稳的时候,人就只有跌倒。
金和尚坐倒在地上,这才发觉那剑并非刺向他。
那剑一经刺出,就如长了眼睛的哨鞭,死死盯住了高鹤。
高鹤并没有料到这一剑。
以高鹤的身法和经验,他本不需要料到任何事。江湖人做事,有这两样已经足够——足够保命。
但这一回他却错了,错的离谱。
高鹤只觉得肩胛一滞,攒住的力气突然使不出,再要运劲时,丹田内竟是一片空白。
有人下毒!
这种刁钻的毒,怕是只有昔日的天魔教人才使得出。
他惊恐,动作仓皇。
幸好他还算冷静。
他不能攻,但还能守。他不能进,只能退。
冷静有时的确比身手更重要。
但金和尚比他更冷静。
金和尚的人,却不知何时到了他的背后!
他一看清来人,就忽地就地一滚,滚到了高鹤的后路。因为来人不是别人,而是丁逸。
丁逸虽不算是他的朋友,却也不是他的敌人。
早在五年前,金和尚就已认识了丁逸。
那时候,他不过是个被苦瓜大师逐出师门的落魄狗,丁逸也只是天魔教解散后四海漂流的浪荡子。
他们原本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,却不约而同,选择了一个同样的去处。
五谷,就是他们的去处。
沙门子弟的名头虽已不再,少林罗汉拳的功夫毕竟没有丢掉。
金和尚用刀,短刀。刀法和拳法,本就是异曲同工。
擅长用短刀的人,更不外乎是近身袭击的好手。
金和尚的确不差。
这么多年来,他几乎没有失过手。
只有一次。
唯一的一次。
捉厉南星那一次。
但那一次远不如这回顺利。现在,他已发觉任务即将完成,这里的事很快就能结束。
的确快得很。因为高鹤已不能动!
一刀在后,一剑在前,高鹤的路已被完全封死。
高鹤只能死。
——这样一个人死了,江湖上又不知该有多少人可惜,多少人可幸。
人在临死之前,总会做一些奇怪的举动。
高鹤笑了。
他很少发笑,就连偶尔流露的笑意都带着讥诮。
他一向是个很不活泼的人。这样的人,总给人一种很高傲、很冷漠的感觉。
他的身份,也确实符合他给人的这种感觉。
所以先开口的人反而是金和尚。
金和尚厉声道:“你笑什么!”
高鹤回答得很快,他故意笑着道:“我笑你。”
金和尚道:“笑我什么?”
高鹤道:“笑你死到临头还不知道。”
金和尚不语,但他显然有些动摇。
他并非生来就是个杀手。他加入五谷,也只不过是找一条活路、混碗饭吃。丁逸又岂非不是如此。
五谷中人,又有哪个不是这样子的?
而这种人通常都有一个弱点。
怕死,就是金和尚最大的弱点。
现在金和尚已听懂了高鹤的意思,他自己也正觉得奇怪。
生死关头,有些事还是问明白的好。
所以他转眼盯着丁逸,道:“你怎么来了?”
丁逸道:“我来,当然是来帮你。”
金和尚道:“帮我?”
丁逸道:“帮你杀高鹤。”
丁逸立即不悦道:“怎么,我来帮你,你还怀疑我?”
高鹤在一旁听着,这时忽然道:“五谷做事,好像从来只派一个人。”
他话说得很直白。
五谷派了两个人来,也就证明五谷已不再信任金和尚——不再信任他的能力,和价值。
不被信任的人,通常也就等于是个废人。
废人有时就等于死人。
金和尚的脸突然抽紧。人也突然抽紧,像野狗一般窜了出去。
好好的红袖居,就只剩下两个人。
丁逸冷笑,“想不到他跑得倒挺快。”
高鹤道:“他若肯将逃跑的功夫下在刀法上,一定不至于弃子的下场。”
丁逸道:“你以为我们真的要杀他?”
高鹤道:“你们的事我没有兴趣。”
丁逸道:“你当然明白,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杀他,而是打击他的信心。从现在起,金和尚已无法再杀人了,连他自己都会开始怀疑自己。”
高鹤道:“哦?”
丁逸道:“他三个月内已经失败了两次。”
高鹤冷冷道:“上一次当然也是你做的手脚。”
丁逸默认。在高鹤面前,他没有否认的必要。
要想在短时间内将一个人彻底改变,最直接的方式,就是摧垮他的信心。
丁逸叹了口气,又道:“我若不这样做,定云堂又怎么有机会收罗他?”
高鹤道:“这个法子你们倒是屡试不爽。”
丁逸微笑道:“我们这点伎俩,又怎么可能逃过你的眼睛?我还记得,当初你是怎么离开五谷的。”
高鹤沉默。
他的确记得。这曾经是他最痛苦的记忆,他不能否认!
丁逸森然一笑,道:“赛翁若不失马,又怎知自己会当上郭定云身边的红人?”
高鹤忽然打断了他,道:“你的事已经结束。”
丁逸道:“不错,我此来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。”
高鹤盯着他,“那么我的事呢?”
丁逸道:“你的事我在做。”
在做的意思,通常就是没有做完。
高鹤又道:“你什么时候学会了下毒?”
丁逸道:“我也是为了把戏做得逼真些。”
解药已经放在了桌上,高鹤却没有拿。
他只说了一句话——
“别忘记你的承诺。”
丁逸道:“我这个人,一向有个原则。对待老主顾,要像对待自己的命。”
他缓缓叹了一口气,悠悠道:“否则,一定会吃亏的……”
月色模糊,太阳还没有升起,星空仿佛完全沉寂。
这本就是一片沉寂的密林。
黎明时分,天地灰茫茫一片,分不清是古柏,还是苍松。更不要说古柏和苍松之间,又蛛网似地匍满了藤曼。
马车就停在这片藤曼下面。
丁逸在流血。
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像丁逸这种人,过的就是以命换钱的日子。
在五谷里,有的钱好挣,有的钱辛苦,有的钱流汗,有的钱流血。
丁逸干的,都是流血的辛苦活。
所以他得到的赏佣也特别多。
流血的人总免不了浑身发冷,所以他雇了一辆车,还叫了两个柔情似水的姑娘。
无论吃穿用度,丁逸都很能吃苦,很节省。但有一件事是绝不能节省的。
女人的事。丁逸最大的爱好就是女人,漂亮的女人。
漂亮的女人往往也要花大价钱来养。
这两个美人不仅很漂亮,很香,还很暖和。这种暖和足够令他放松,令他暂时忘却自己的伤。
江湖人疗伤的方法很多。酒和女人,就是丁逸的方法。
女人有时和酒也没什么两样。喝得太多,也会头晕。
丁逸现在就有些头晕。他的确已等了很久。
好在冯烟终于还是来了。
冯烟不喜欢车里的气味,只是站在外面。
丁逸只好伸出头来。
冯烟的话一向很多,此刻却面无表情。
丁逸只好问:“事情做完了?”
冯烟点头。
丁逸道:“这么说,世上再也没有梁家堡了?”
冯烟道:“再也没有了。”
丁逸打了个哈欠,道:“不早了,我们走吧!”
冯烟道:“再等一等。”
丁逸道:“等什么?”
冯烟道:“等你死!”
等字出口时,刀已出手。
说到了死字时,刀已插进了丁逸的胸口!
丁逸的眼睛瞪得很大,怒意贲张。
他当然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栽在冯烟手里。
想不到的还有冯烟。
他迷蒙地望着手里的刀,又迷蒙地望了望丁逸的脸。突然如梦初醒,惊叫了出来。
丁逸笑了。无声地笑。他嘴一咧,又凄凉又可怖。
丁逸毕竟很聪明,毕竟还曾是天魔教的人,他几乎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。
这时,一个柔柔的声音在他耳边道:“你是不是很佩服我?”
轻语的人,也正刚刚醒来,惺忪着一双如星般的美目。
她的样子,又怎么可能只是个歌女?
歌女笑着道:“你们都愣着干什么?是不是想听我唱歌?”
说着,果真哼唱了起来。
“天无门,地无门;
笛断声,人断魂。
笛断归何处?
魂断无人渡。”
一听到她的歌声,冯烟就安静了下来,一动不动。
他惊恐的神情还未完全消退,不尴不尬地残留在脸上。
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失了魂,想说什么说不出,想干什么没得干,样子奇怪极了。
可他毕竟还活着。丁逸却要死了。
他挣扎着,勉强发出一丝声音:“天……天魔……”
歌女柔声道:“你是不是想说,我是天魔教的人?”
她的脸上还有红晕,笑起来也显得烂漫天真,实在是丁逸喜欢的类型。
而现在丁逸只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,重重地踩一脚。
歌女道:“不错,这摄魂术的确和天魔教很有渊源,只不过你们中原武林中很少有人知道,摄魂术其实是我西方魔教所创,天魔教只不过是偷窃的小人罢了。”
她用手轻轻抚着丁逸的背,就像哄一个四岁的孩子,一面幽幽道:“如果再让你选一次,你是选天魔教,还是加入我西方魔教?”
丁逸无法回答。他的脸色也开始变灰。
“不要担心,以后的路,我可以帮你选择。”歌女依然笑着,笑得很愉快,“你和冯烟,还有厉南星,你们三个加起来,一定可以做一番大事。”
下一章:(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