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收录在陆厉合志《江湖人》中,现解封,日更到完结~
编号与本子略有不同,这里沿用网更时候的编号了,内容与本子是一致的。
14
天边,晨曦初露。
朝阳洒遍大地,树木和花草也仿佛新生。
此时此刻,厉南星也醒了过来。
他已昏睡了一天两夜,醒来的第一时间就去看自己的手腕。他看见了一条血痕。
他是个大夫,所以他知道这条血痕意味着什么,暗示了什么。
他猛地坐了起来,急匆匆地掀开薄被,想去找陆小凤。
陆小凤并不需要找。
他的人就倚靠在门框上,哪也没有去。晨光洒在他肩上,晨风吹在他身上,晨鸡在他脚边跑来跑去,啄着地上的米粒。
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,抓住了陆小凤的胳膊,翻开了他的手腕。
这动作不仅不礼貌,而且还十分唐突,但是厉南星不在乎。
他现在唯一真正在乎的,就是陆小凤的性命——大夫岂非天生就最在乎人命?
所以陆小凤什么也没有说,就连眉头也没皱一下。
米瓢掉在地上时,厉南星总算松了口气。因为陆小凤的手腕上完完好好,脉象摸起来也平滑有力,一点毛病也没有。
厉南星怔住了,他看了看陆小凤,眼睛里却渐渐露出一丝惊疑。
陆小凤笑了。无论谁都笑不出来的时候,他却偏偏总是会忽然笑出来。
他微笑着道 :“的确有人为你解毒,不过那个人不是我 。”
厉南星追问道 :“那人是谁?他在哪?”
陆小凤道 :“这件事我的确做得不太对,这几句话我的确不该说。”但是他非做不可,非说不可 ;他不能耽误,他不能不坦白。于是他索性说了下去 :“前天夜里,有人来找我们的麻烦,幸亏司空摘星帮我们制住了他,这人并没有死,只是受了伤,所以......”
他那时没有死,所以正好可以为厉南星“移”毒。
而那人既然已经受了伤,再加上中毒之苦,下场也是必死无疑。
这些话陆小凤并没有说出来,因为他知道厉南星已经能猜得出来,更因为,他忽然发现这些话说出来时,心里并不好受。
他并不喜欢杀人,也不喜欢看人死。
无论是朋友,还是敌人,或者是任何一个陌生人。
这人虽然要杀他们,可毕竟没有得手。他或许该死,死有余辜,可裁决他的人不该是陆小凤,也不该是厉南星。
厉南星没有作声。
陆小凤道 :“你如果要怪我,或者骂我,不妨......”
厉南星没有怪他,没有骂他。他已经走了出去,走到了院子里、阳光下。
他不说话的时候,陆小凤也沉默了。
过了许久,厉南星才缓缓道 :“带我去看看吧 。”
陆小凤道 :“ 好 。”
这个人叫任冲。
那晚,陆小凤刚要划开任冲手腕的时候,这人就醒了过来。
他好像知道陆小凤要干什么,既没有躲,也没有求饶。
他本就是紫腰带的人,当然了解紫腰带的毒功,了解玉观音的牛毛针。
直到最后,他才张口说话。
他只说了一句话 :“放我走。”
陆小凤放了他,但不知是心虚还是愧疚,陆小凤还是跟着他走了一段路。
任冲道 :“你跟着我,是不是知道我马上就要死了?”陆小凤没有否认。
任冲道 :“你是不是良心不安,所以想等我死了,帮我料理一下后事?”陆小凤也没有否认。
任冲道 :“反正我就快死了,死人总是跑不远的,早埋也好,晚埋也罢,都没有区别。”
他看陆小凤不动,又道 :“我劝你还是马上回去,既然我没有得手,紫腰带一定还会派别人来。”
他说这话,好像是在提醒陆小凤。
他为什么要提醒他?难道他们不是敌人,已经是朋友?
不论他们是敌人还是朋友,陆小凤知道,他都会一辈子记得他、感激他。
碧叶青翠,竹风里还夹杂着花开的芳香。
他同任冲,就是在这片竹林里分别的。
现在,这里除了竹子和花草,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,更没有死人。这里根本连一点死气也没有,只有春天鲜活的生机。
他们又走了一段,仍只有美景,花鸟,和温柔的山风。
“也许任冲并没有死。”
这个念头虽有些不切实际,但无疑令他们心里好过了许多。他们似乎都已忘了,如果任冲真的还活着,还会找机会上门来对付他们俩的。
而他们现在不仅不担心,反而还觉得松了口气,很替任冲感到高兴——这两个人若非天生的傻瓜,就一定是吃错了东西。
无论是傻瓜还是吃错东西,都不会改变一件事——他们的确算得上是好人。
在江湖上行走,好人的负担总是更多,好人的压力总是更大,好人的心事也总比旁的人更重。还有一点——好人却总是没什么好运。
空气里突然飘来一阵烟味。
陆小凤看了一眼厉南星,厉南星也看了一眼陆小凤。
若不是刚好有人在林子里烧柴,那就只有一种可能。
阳光下,湖畔边。
原本好好的一座木屋,此刻已化为一片浓烟火海。
至于院子里的几只鸡,想必受了惊吓四散窜逃,早就不见踪影。鸡不见了,放火的人也不见了,在这片徂徕美景之中,唯余一地焦黑的废墟。
陆小凤忽然感到后悔,后悔自己没有换一身衣服出来。
但他不能这么说,因为烧掉的是厉南星的房子,厉南星的损失显然比他大得多,心情也显然要比他更难过。他只能暗暗希望,厉南星能和他想到一处去,去镇上的酒楼里住两天,也好让他买几件衣服。
厉南星果然开口了。“烧我们房子的人,一定是想逼我们离开。”
陆小凤同意 :“说不定他们正在山下埋伏着 ,就等我们现身 。”
厉南星道 :“这人如果真要伏击我们,为什么不干脆守在这里,守在附近?这样岂非范围更小,做起来也更容易?”
陆小凤同意,“说不定他们已经到了,我们最好赶快走——”
他的话还没说完,就闻到了一阵古怪的香气。紧接着,他就感到自己的手被抓住了,人也飞了起来。
陆小凤在飞奔。
陆小凤的轻功还不错,身无彩凤双飞翼,这是江湖人对他脚下功夫的美称。
厉南星的功夫也很好。他的轻功虽没有那么美的名字,却非常实用。
他们一左一右,并肩疾行,树梢在他们足下,就像一根根强健的弹簧。
但身后那四人也完全不落下风,一路穷追不舍,紧咬着他们不松口。
人被紧咬着的时候,说不定也能发挥出更大的潜能,激发平常所绝不会激发出的本领。
就像此刻,陆小凤发现自己的轻功也好像更好了一些,躲藏的本领也好像更出色了一些。
山谷,遍种着桃花。
桃花虽然美,桃树却不太高。
他们之所以选在这里躲藏,只因为不知是何缘故,这片开满桃花的山谷竟结了一层厚厚的雾,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。
厉南星轻轻一跃,就跃进了雾中,消失不见。
陆小凤立即跟了进去。
粉色的桃花在迷雾中看来,就像一个个身着粉衫的姑娘。桃枝勾牵住陆小凤的衣角,也像是姑娘们多情的挽留。
桃树静悄悄的,没有风拂声,没有花落声,也没有脚步声。
陆小凤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新问题——他看不见厉南星了。
事实上,如果他肯低下头瞧一瞧,也会发现自己已几乎要看不见自己的脚。
雾越来越浓,他整个人似已在云端!
朋友们评价陆小凤,总说他长了两双眼睛四只耳朵,这是说他不仅眼睛洞察得总比别人多,耳力也总比别人强。
现在,陆小凤看不见,但幸好还可以听。
他听见了厉南星的箫。
箫并没有吹奏,他只是听见箫管的竹身摩擦在粗棉布腰带上的声音。
这声音极细极小,若在平时,他未必能听得见、听得清的。
但现在,他的眼睛已被白雾轻柔地蒙住。一个人眼睛一旦被蒙住,耳朵也会比平常更灵敏。
他听得很清,那声音似乎还带着某种隐秘的节奏,正向他越来越近。
陆小凤笑了。
雾没有散开,厉南星从雾中走来,仿佛也是从云端走来的。
他看见陆小凤,眉心的皱痕蓦地松开,似乎也舒了口气。那口气吐在云雾里,似乎也组成了云雾。
据说雾是没有来得及上天的雨,人在雾里久了,也会像淋了雨一样变得湿漉漉的。
现在,他们身上的衣服却已干了,因为他们正坐在房子里,脚边还有一方小小的炉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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